(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1日電)國民黨人士今天說,立法院長王金平於9月23日託人領取撤銷黨籍決定書,因此20天的申訴起算日是自當天算起;黨中央是接受王金平能循黨內程序提出申訴。 王金平被控涉司法關說,遭國民黨考核紀律委員會於9月11日撤銷黨籍。依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規定,黨員遭撤銷黨籍若有不服,得在決定書送達或公告後20日內向廉能委員會提出申訴。 國民黨人士晚間說,考紀會雖於9月11日當天張貼公告,但王金平委託他人於9月23日前來中央黨部領取撤銷黨籍處分書,所以國民黨方面採行放寬認定,20日內的申訴起算是是自9月23日起算,換言之,至今仍在20日內的申訴期間。 黨內人士說,黨中央的態度是接受王金平循黨內程序提出申訴,也就是說,如果不服黨紀處分,20日內可向廉能委員會提出申訴。 不過,王金平下午以「等待黎明,迎向藍天」為題發表書面聲明表示,不向國民黨提出撤銷國民黨籍申訴,續循司法程序尋求救濟,若司法認定喪失黨籍,他對職務無所戀棧。1021001 新聞來源: YAHOO新聞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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